2016年6月1日20時,東莞市公安局公路巡邏民警值班室保安員莫居敏、戴杰、張文尚、黃星、黃尚穩(wěn)在民警帶領下有序地做著出租車出城登記檢查工作,一輛出租車在值班室門口停下,隊員張文尚走到駕駛室查驗駕駛員有關證件,副隊長戴杰走列車前,打開車門:“你好,上哪兒去?”“去丹陽。”“有沒有身份證?”“有、有。”乘客連忙回答,并拿出身份證(張國清,男,53歲,重慶人),“麻煩你帶上密碼箱和塑料袋到值班室接受例行檢查。”張國清的眼中掠過一絲驚慌,這一細微表情被保安隊長莫居敏看到,“仔細檢查。”莫居敏對戴杰和張文尚說,一兩和隊員黃星、黃尚穩(wěn)領著張國清走進值班室,當張國清去打密碼箱時,莫居敏發(fā)現(xiàn)張國清開箱時只用食指和大拇指,而其他三個手指則緊扣不松,“手里拿著什么?”莫居敏上前一把抓住他的手,張國清剛想反抗,兩名隊員一左一右將其夾住,掰開手指,一只錫紙小包赫然入目,打開小包,里面白色粉末露了出來,“這是什么東西?”張國清說“是胃藥。”正在這時,外面檢查車輛的2名隊員手里拿著一塊用重慶晚報外包,里面用膠帶包著嚴嚴實實的長方形塊狀物品走了進來,這東西就是從張國清的座位下查出的??吹竭@,張國清一下就癱倒在地。
經公安局禁毒處鑒定,這長方形塊狀物為毒品海洛因,總重492.5克。經審訊,張國清交代了這起特大販賣毒品的犯罪事實。